辽宁-2011-单选-1.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时使用:
A.公告 B.通告
C.通报 D.决定
【答案】A
【题型】公文写作
【考点】各类公文的应用范围
【解析】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通报是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的一种行政公文。所以本题选A。
辽宁-2011-单选-2.指令性的公文是指:
A.命令和决定 B.函
C.公告 D.通告
【答案】A
【题型】公文写作
【考点】公文分类
【解析】按公文的内在属性分为:规范性公文(规定、条例、章程、办法、细则等)、指令性公文(命令、指示、决定等)、指导性公文(批示、意见等)、知照性公文(通知、通报、公报、简报等)、公布性公文(公告、通告、布告等)、商洽性公文(函等)、报请性公文(请示、报告等)、记录性公文(会议纪要、大事记等)。所以本题选A。
辽宁-2011-单选-3.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询问时使用:
A.报告 B.决定
C.总结 D.请示
【答案】A
【题型】公文写作
【考点】报告
【解析】《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这样规定: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所以本题选A
辽宁-2011-单选-4.不相隶属机关之间请求批准,用:
A.请示 B.报告
C.函 D.批复
【答案】C
【题型】公文写作
【考点】函
【解析】向平行和不相隶属机关行文请求或回复需要批准的事项,应使用函,而不用请示和批复。所以本题选C。
辽宁-2011-单选-5.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这样处理:
A.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 B.主送一个上级机关
C.报送两个上级机关 D.主送并抄送两个上级机关
【答案】A
【题型】公文写作
【考点】上行文
【解析】根据公文处理条例规定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由主送机关负责答复其请示事项。所以本题选A。
辽宁-2011-单选-6.公文标题的拟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省略( )要素。
A.发文机关名称 B.事由
C.文种名称 D.事由+文种名称
【答案】C
【题型】公文写作
【考点】公文标题
【解析】公文的标题通常有四种形式:一是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三个要素全部具备的公文标题。二是事由和文种两个要素构成的公文标题。三是发文机关名称和公文文种两个要素构成的公文标题。四是只标明文种的公文标题。所以,其他可以少,文种不能缺。所以本题选C。
7.决定政府机构设置和规模的因素是:
A.全国人大 B.政府职能
C.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D.全国政协
【答案】B
【题型】行政管理
【考点】政府职能
【解析】行政职能是反映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性质和基本方向,决定着政府机构的设置及其规模的因素。所以本题选B。
辽宁-2011-单选-8.下列职务中不属于领导职务的有:
A.县级市市长 B.乡长
C.主任科员 D.司长
【答案】C
【题型】公务员法
【考点】领导职务层次
【解析】主任科员享受科级待遇,但是还是科员,不属于领导职务,其余几项都属于领导职务。所以本题选C。
辽宁-2011-单选-9.财政部就财政收支和财务活动对其他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是:
A.一般监督 B.专门监督
C.职能监督 D.主管监督
【答案】C
【题型】行政监督
【考点】财政部监督
【解析】一般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上、下级行政隶属关系上产生的一种相互监督的关系和活动一般监督包括日常监督、主管监督和职能监督三种主要形式,主管监督,是指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相应的工作部门的监督;职能监督是以业务内容为核心的专项监督,如财政部就财政收支和财务活动对其他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专门监督是指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所以本题选C。
辽宁-2011-单选-10.政府机构的主体是:
A.领导机构 B.职能机构
C.咨询机构 D.直属机构
【答案】B
【题型】行政管理
【考点】政府机构
【解析】政府机构也称国家行政机关,其主要是为人民提供服务的,所以政府机构的主体是职能机构。所以本题选B。
辽宁-2011-单选-11.国家公务员向有关单位提出申诉的必要理由是:
A.对公务员个人的处理不公正
B.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
C.公务员认为自身受到的处理或待遇不合理
D.须有涉及公务员个人的处理决定
【答案】B
【题型】公务员法
【考点】公务员申述理由
【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条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一)处分; (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 (三)降职; (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 (五)免职; (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 (七)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所以本题选B。
辽宁-2011-单选-12.重庆市副市长的职务等级名称是:
A.厅局级正职 B.厅局级副职
C.省部级副职 D.省部级正职
【答案】C
【题型】公务员法
【考点】行政职务的划分
【解析】省长和副省长属于省部级,省长就是正职,副省长就是副职,重庆市是直辖市,相当于省级,所以重庆市副市长的职务等级名称是省部级副职。所以本题选C。
13.下列属于司法监督主体的是:
A.党委 B.国务院
C.人大 D.法院
【答案】D
【题型】宪法
【考点】国家机构
【解析】党委是党的各级委员会的简称,人大是全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国务院是行政机关。司法监督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所以本题选D。
辽宁-2011-单选-14.承担外交职能的国家机构有:
A.外交部 B.国家外文局
C.国家外国专家局 D.外贸部
【答案】A
【题型】宪法
【考点】国家机构的职能
【解析】外交部是指在一个主权国家里执行外交政策、主管外交事务的专门性机构,外交部贯彻执行国家总体外交方针和国别外交政策,维护国家最高利益,代表国家处理双边和多边外交事务等;国家外文局是承担党和国家书、刊、网络对外宣传任务的新闻出版机构;国家外国专家局是国家外国专家局是中国政府主管国家智力引进的行政机构,主要负责管理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和中国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培训工作。中国没有外贸部这个部委。所以这道题选A
辽宁-2011-单选-15.下列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其作用主要在于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D.《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答案】D
【题型】法律常识
【考点】法律的作用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主要规定犯罪和刑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规定民事主体之间财产人身关系的,是一种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也是一种私法;环境问题是我国的社会公共事务,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为了解决社会公共事务制定的法律,属于公法,所以本题选D。
辽宁-2011-单选-16.将法律文件按照一定的目的或标准,作出系统排列,汇编成册,称为:
A.法律整理 B.法律汇编
C.法律编纂 D.法律制定
【答案】B
【题型】法律
【考点】法律汇编
【作者】马璐璐
【解析】法律汇编:指将规范性法律文件按照一定的目的或标准,如调整社会关系的领域、类别或问题的性质,按照效力层级、时间顺序,作出系统排列,汇编成册。所以本题选B。
辽宁-2011-单选-17.法律的实施可以分为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几个环节。其中,执法的主体是:
A.国家权力机关 B.国家检察机关
C.国家审判机关 D.国家行政机关
【答案】D
【题型】法律
【考点】法律的执法主体
【解析】执法机关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及其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所以本题选D
辽宁-2011-单选-18.法律的制定包括准备阶段、确立阶段和完备阶段。下列选项中处于法律完备阶段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立法动议的形成
B.《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实施细则》的制定颁布
C.《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的起草
D.《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的起草征询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
【答案】B
【题型】法律
【考点】法律完备阶段
【解析】法律制定的准备阶段。又可以称为法律制定的起草阶段。这一阶段从提出的立法建议被列入起草工作开始,直到把草案提交有权制定法律的机关进行审议、讨论为止。(2)法律制定的确立阶段。又可以称为法律制定的通过阶段。这一阶段,各种立法活动主要是围绕着有关的四个程序进行的,即: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和讨论;法律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法律制定的确立阶段较之法律制定的准备阶段,在形式上更具法律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通常所说的“立法程序”,主要就是指这个阶段的过程和步骤。(3)法律制定的完善阶段。又可以称为法律制定的后续阶段。在这一阶段中,立法活动的主要内容通常包括:立法解释;法的修改和补充;法的实施细则的制定;法的废止;法的整理;法的汇编;法典编纂。本题ACD显然是准备阶段,所以本题选B。
单选-19.按照制定和实施法律的主体不同,法可划分为国际法和国内法。下列属于国际法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B.《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
C.《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出境管理法》
【答案】B
【题型】法律
【考点】国际法
【解析】A、D很明显是国内法,是由我国制定和实行的,这是从主体的角度进行区分。国际法通常是以条约、议定书、公约这样的形式出现的,制定主体一般是国家间组织、国际会议等。所以本题选B
辽宁-2011-单选-20.法律的规定得到具体实施后,对普通人将来的行为会产生影响。这表明法律具有:
A.教育作用 B.预测作用
C.评价作用 D.强制作用
【答案】A
【题型】法律
【考点】法律的作用
【解析】法的教育作用属于法的规范作用。具体表现在:通过法律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所以本题选A。
辽宁-2011-单选-21.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的是:
A.民法 B.刑法
C.宪法 D.行政法
【答案】C
【题型】法律
【考点】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
【解析】中国法的正式渊源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本题A、B、D选项都属于法律,所以本题选C。
辽宁-2011-单选-22.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的政党制度是:
A.多党制 B.人民民主专政
C.中国共产党一党专政 D.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
【答案】D
【题型】法律——宪法
【考点】我国政党制度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所以本题选D。
辽宁-2011-单选-23.有些自然科学家没有学过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却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其中原因在于:
A.科学研究同唯物主义和辩证法不一定有必然联系
B.科学研究同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没有什么联系
C.科学研究自发地倾向于唯物主义和辩证法
D.科学研究自觉地贯穿着唯物主义和辩证法
【答案】C
【题型】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
【考点】科学研究与哲学的关系
【解析】本题A、B选项不正确;C、D选项中,自发和自觉含义不同,题目含义是说科学研究与辩证唯物主义有天然亲近,与C项自发倾向含义相同。自觉是指主体自身对某事有明确的认识或动机,与题干不符,所以本题选C。
辽宁-2011-单选-24.关于马克思主义的革命性,错误的说法是:
A.它主张对以往的一切哲学进行彻底的否定
B.它坚持新陈代谢是宇宙间不可抗拒的普遍规律
C.它自身并不是一个绝对真理的封闭体系,而是一个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自我更新完善和发展的生机勃勃的开放体系
D.它并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开辟了不断认识和掌握真理的道路
【答案】A
【题型】政治——马克思主义
【考点】马克思主义革命性
【解析】马克思主义主张事物发展的过程是“扬弃”的过程,其本身也批判地继承了德国古典哲学内容,所以A是不正确的说法。所以本题选A。
单选-25.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第一个宣言书是:
A.《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
B.《高举毛泽.东思想旗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C.《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D.《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
【答案】D
【题型】政治——邓小平理论
【考点】解放思想、实事求的第一个宣言书
【解析】1978年12月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作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讲话。这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第一个宣言书。所以本题选D。
辽宁-2011-单选-26.在国际国内严重政治风波考验面前邓小平提出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宣言书是:
A.《善于利用时机解决发展问题》
B.《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
C.《思想更解放一些,改革的步子更快一些》
D.邓小平南方谈话
【答案】D
【题型】政治——邓小平理论
【考点】解放思想、实事求的第二个宣言书
【解析】党的十五大政治报告指出:“一九九二年邓小平南方谈话,是在国际国内政治风波严峻考验的重大历史关头,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理论和路线,深刻回答长期束缚人们思想的许多重大认识问题,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进到新阶段的又一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宣言书。”所以本题选D。
辽宁-2011-单选-27.邓小平概括了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两大原则是:
A.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 B.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
C.发展生产力和共同富裕 D.公有制和市场经济
【答案】C
【题型】政治——邓小平理论
【考点】社会主义建设的两大原则
【解析】1985年,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的两大原则:一是发展生产力,二是实现共同富裕。所以本题选C。
辽宁-2011-单选-28.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指出抓住时机,发展自己,关键是:
A.发展高科技 B.发展经济
C.发展教育 D.发展能源交通
【答案】B
【题型】政治——邓小平理论
【考点】邓小平南方讲话
【解析】1992年春,邓小平在视察南方谈话中说道:“抓住时机,发展自己,关键是发展经济。”所以本题选B。
辽宁-2011-单选-29.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社会主义本质理论做出了新的发展,这体现在:
A.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理论 B.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
C.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D.提出了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
【答案】B
【题型】政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考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征
【解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个特征,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本质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领域的具体体现。所以本题选B。
辽宁-2011-单选-30.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直接原因是:
A.苏联共产党和东欧共产党没有及时有效地对苏联模式进行根本性变革
B.戈尔巴乔夫的错误的改革路线
C.西方推行的国家“和平演变”战略
D.都对
【答案】B
【题型】世界历史
【考点】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原因
【解析】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首先,苏联共产党和东欧共产党没有及时有效地对苏联模式进行根本性变革,是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根本原因;同时,西方推行的国家“和平演变”战略,构成了外部原因。而戈尔巴乔夫提倡的体制改革变成了社会制度的转轨,即执政的共产党在改革中的路线失误,是苏联剧变的直接原因。所以,本题选B。
二、多项选择题
辽宁-2011-多选-1.下列文种必然属于上行文的是:
A.命令 B.通知
C.请示 D.报告
E.通报
【答案】CD
【题型】公文写作
【考点】上行文的种类
【解析】上行文指下级机关向所属上级机关的发文,如请示、报告。下行文指上级机关对所属下级机关的发文,如命令、指令、决定、决议、布告、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批复等。所以本题选CD。
辽宁-2011-多选-2.公文的紧急程度分为:
A. 特急 B.急件
C.火急 D.加急
E.平件
【答案】AB
【题型】公文写作
【考点】公文紧急程度分类
【解析】公文行文时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紧急电报标明的是“特急”、“加急”,“平级”。所以本题选AB。
辽宁-2011-多选-3.一份完整的公文的书面格式,是由( )几部分组成。
A. 眉首部分 B.主体部分
C.版记 D.页码
【答案】ABC
【答案】BD
【题型】公文写作
【考点】公文格式
【解析】公文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宽度同版芯,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统称训眉首;置于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对于页码不做要求,不是必须的。所以本题选ABC
辽宁-2011-多选-4.我国行政系统的外部监督机制,包括:
A.一般监督 B.人大监督
C.专门监督 D.媒体监督
【答案】BD
【题型】行政管理
【考点】行政监督
【解析】我国行政系统外部监督的形式主要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政党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一般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上、下级行政隶属关系上产生的一种相互监督的关系和活动,属于内部监督。专门监督是指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是政府内部设立的专门行使监察权的监察机关,对国家所有行政部门的公共行政管理工作以及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所进行的全面的监督,也是属于内部监督。所以本题选BD。
辽宁-2011-多选-5.行政首长应当承担的公务员责任包括:
A.接受辞退 B.行政处分
C.承担行政赔偿 D.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答案】ABCD
【题型】公务员法
【考点】行政首长责任
【解析】行政首长作为公务员队伍的特殊群体,应当承担公务员的责任。具体包括接受辞退,行政处分,承担行政赔偿,承担刑事法律责任。所以本题选ABCD。
辽宁-2011-多选-6.公务员工资包括:
A.基本工资 B.津贴
C.补贴 D.奖金
【答案】ABCD
【题型】公务员法
【考点】公务员工资构成
【解析】我国公务员的工资,除基本工资外,还包括津贴,补贴和奖金。所以本题选ABCD。
多选-7.下列亲友关系中,国家公务员任职或从事公务应当回避的是:
A.小姨子 B.同学
C.老丈人 D.干兄弟
【答案】AC
【题型】行政管理
【考点】《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解析】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二条国家公务员有下列亲属关系之一的,必须按规定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所以本题选AC
辽宁-2011-多选-8.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
A. 长期共存 B.互相监督
C.肝胆相照 D.荣辱与其
【答案】ABCD
【题型】法律——宪法
【考点】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
【解析】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简称十六字方针。所以本题选ABCD
辽宁-2011-多选-1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都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
A.起诉 B.申诉
C.控告 D.检举
【答案】BCD
【题型】法律——宪法
【考点】公民监督权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诉或者检举。所以本题选BCD
辽宁-2011-多选-11.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组成人员有:
A.正副总理 B.国务委员
C.秘书长 D.各部部长
【答案】ABC
【题型】法律——宪法
【考点】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组成人员
【解析】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所以本题选ABC
辽宁-2011-多选-12.以下精神产品,是经济基础最直接的反映的是:
A.《西游记》 B.《知识产权法》
C.《中国哲学简史》 D.《社会契约论》
【答案】BD
【题型】政治——马哲
【考点】经济基础的理解
【解析】经济基础即社会的经济结构,是指一定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各方面的总和。所以本题选BD
辽宁-2011-多选-13.中国有句古话,“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意思是说,橘这种水果适于在淮南一带种植,如果将它移植到淮北去,情况就会大不相同,柑橘会变成一种又小又苦的枳子。
这句古话蕴涵的哲理是:
A.事物的存在和发展,同一定的条件相关,因而,办事情、想问题,必须顾及这些条件,从实际出发
B.外在环境和条件直接影响着事物的存在与发展,因而,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
C.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但外因也是事物变化不可缺少的条件
D.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答案】AC
【题型】政治——马哲
【考点】普遍联系原理
【解析】本题B选项是错误的,D项在题中没有体现。题目体现了事物是普遍联系的和内外因关系原理,所以本题选AC。
辽宁-2011-多选-14.社会主义的本质是:
A.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 B.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C.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 D.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答案】ACD
【题型】政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考点】社会主义本质
【解析】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所以本题选ACD
辽宁-2011-多选-15.邓小平理论形成和发展的社会历史条件是:
A.时代主题从战争与革命转变到了和平与发展
B.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胜利与挫折的历史经验
C.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历史经验
D.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经验
【答案】ABCD
【题型】政治——邓小平理论
【考点】邓论形成和发展的社会历史条件
【解析】当代国际局势的新发展,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是邓小平理论形成的时代背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个方面的历史经验和世界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历史经验,是邓小平理论形成的历史依据。 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是邓小平理论形成的现实依据。所以本题选ABCD。
三、判断题
辽宁-2011-判断-1.专用公文指外事部门使用的外事文书、司法部门使用的法律文书、技术部门使用的技术文书。 (×)
【答案】×
【题型】公文写作
【考点】专用公文含义
【解析】专用公文是由具有专门职能的机关,根据特殊需要而使用的具有特定内容和格式的公文。
辽宁-2011-判断-2.公文的定稿和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定效用。 (√)
【答案】√
【题型】公文写作
【考点】定稿公文的法定效用
【解析】定稿具备正式公文效用,是制作公文正本的标准依据。有法定的生效标志(签发等)。
辽宁-2011-判断-3.省人大常委会有权任命副省长,有权接受省长辞职和从副省长中决定省长。 (√)
【答案】√
【题型】宪法
【考点】省人大常委会的权利
【解析】略
辽宁-2011-判断-4.转任是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公务员在不同职位(包括跨地区、跨部门)之间的平级调动。 (√ )
【答案】√
【题型】公务员法
【考点】公务员转任
【解析】略
辽宁-2011-判断-5.最典型的事中监督是听政会制度。 (×)
【答案】×
【题型】行政监督
【考点】事前监督
【解析】听证会制度是最典型的事前监督。
辽宁-2011-判断-6.只要行为对社会具有危害性,实施该行为的人就构成违法。 (× )
【题型】法律
【考点】违法行为构成要素
【解析】违法的构成要素包括:1.违法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2.违法必须有被侵犯的客体。3.违法必须是行为者有故意或过失的行为。4.违法的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和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依法设置的法人。这四个构成要素必须全部具备才能称之为违法行为。
辽宁-2011-判断-7.因为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所以它不是我国法的组成部分。 (×)
【题型】法律——宪法
【考点】我国法的组成
【解析】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辽宁-2011-判断-8.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不受行政法律规范调整的。 (×)
【题型】法律——行政法
【考点】行政法律规范调整范围
【解析】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在监督行政行为的过程中,与行政主体之间形成的受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
辽宁-2011-判断-9.哲学基本问题的意义仅在于为人们提供一个划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标准。 (× )
【题型】政治——马哲
【考点】哲学的基本问题
【解析】哲学基本问题有两层含义,第一层解决的是物质和意识何为第一性问题,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标准。第二层解决的是物质和意识是否具有同一性的问题,它的意义在于人们能否认识并能正确认识世界。
辽宁-2011-判断-10.2006年4月21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自2006年5月1日起,允许产自台湾地区进入大陆的水果种类从18种增加到28种。(×)
【题型】时政——国家政策
【考点】台海关系
【解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2006年5月1日起,允许产自台湾地区进入大陆的水果种类从18种增加到22种。
简答-
1.第一,政府职能的实施主体是政府机构。政府职能实际上是通过各级政府中的国家公务员的工作来实现的,但国家公务员本身不是政府职能的实施主体。
第二,政府职能的主要内容是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
第三,政府职能的实施手段主要是依法行政,政府必须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行使行政权力。
第四,政府职能是完整统一的体系。每个政府机构都有自己所承担的职能范围,它们所承担的职能都是政府总体职能的一部分,是政府总体职能的分解和细化,它们共同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辽宁-2011-简答-2.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拒不履行行政义务的相对方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或者出于维护社会秩序或保护公民人身健康、安全的需要,对相对方的人身或财产采取紧急性、即时性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行政强制与行政诉讼中的强制措施的区别主要有:
(1)适用的主体不同;(2)适用的目的不同;(3)所依据的法律规范不同;(4)适用的法律后果不同。
辽宁-2011-简答-3.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
(1)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推动着事物向前发展。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基本属性。
(2)矛盾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矛盾双方相互依赖,为矛盾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和前提;矛盾双方互相渗透、互相包含,使矛盾双方能够吸收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矛盾双方互相贯通,规定了事物向着自己对立面转化的基本趋势。
(3)矛盾斗争性的作用:矛盾双方的互相排斥、对立和斗争,不仅推动事物的量变,即为事物的质变作好准备,而且推动着一种事物向另一种事物的质变,即使旧矛盾统一体解体和新矛盾统一体产生。总体上,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结合构成事物发展的内在源泉和动力。
五、论述题
事业单位的分类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1、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也称为全供事业单位,也就是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其所需的事业经费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的一种管理形式。
这种管理形式,一般适用于没有收入或收入不稳定的事业单位,如学校、科研单位、卫生防疫、工商管理等事业单位,即人员费用、公用费用都要由国家财政提供。采用这种管理形式,有利于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收入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也使事业单位的经费得到充分的保证。
2、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按差额比例,财政承担部分,由财政列入预算;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在税前列支,如医院等。
差额拨款单位的人员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其他费用自筹。这些单位的人员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60%,非固定部分为4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差额拨款单位要根据经费自主程度,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促使其逐步减少国家财政拨款,向经费自收自支过渡。
3、自主事业单位又称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作为事业单位的一种主要形式,由于不需要地方财政直接拨款,因而一些地方往往放松对它的管理,造成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不断膨胀的趋势。
事业单位的性质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首先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它们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
企业单位就是以盈利为目的公司等以赢利为目的的机构!企业单位一般是自负盈亏的生产性单位。所谓“自负盈亏”意即:自己承担亏损与盈利的后果,有一定的自主权。企业单位分为国企和私企。国企就是属国家所有的企业单位;私企就是属个人所有的企业单位。
事业单位的宗旨
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它参与社会事物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宗旨是为社会服务,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
其上级部门多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职能部门,其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所做出的决定多具有强制力,其人员工资来源多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登记在编制部门进行。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事业单位进行人事仲裁。
六、案例分析
1.我国宪法有关条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对县乡镇企业局局长职务的任免,应由县人大常委会履行法定手续进行任免。县委和县政府违反了上述宪法规定,因而是非法的、无效的任免,应予撤销。
2.(1)共有4处违法行为。 (2)分述如下:
①我国宪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明文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即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而不论其人口多少,这样才能够充分保证各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
②我国宪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所以,自治州的州长应该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即自治州的州长应该是甲族公民,而不能是汉族公民。
③我国宪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所以,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的主任、副主任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即应当有甲族公民,而现在没有。
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对于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而不能认为是上级命令,必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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