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合作,昆明市委近日要求,全市50岁以下的公务员要学习越南语、缅语、老挝语中的日常交流用语。昆明市委书记仇和提出,在今年国庆节前,全市50岁以下的公务员要学会说300句英语、100句越南语、100句缅语和100句老挝语,市委、市政府将针对实际学习情况组织测试,并将小语种掌握程度作为干部选拔的一项条件。(7月20日《京华时报》)
短短数月,就必须学会“四国语言”,似乎有点难度。但有了领导的亲自部署、有了将学习情况纳入干部选拔条件的考核力度,这个看似艰难的任务就成了“必须完成的任务”。如果真能像领导预期的那样,昆明在国庆节前实现了每个公务员都会“四国语言”这一“宏伟目标”,可真算得上是一项独一无二的国庆“献礼工程”了!
在为昆明的这一举措惊叹不已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个疑问:公务员学“四国语言”到底有啥用?根据领导的说法,此举是为了“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合作”。可是,难道昆明所有的公务员都肩负着“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合作”的重任、都必须经常跟四国外宾打交道?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对于那些工作中确实需要用到外语的公务员,给他们下达学外语任务理所当然;但还有相当一部分公务员平时根本就用不到外语,为何非要让他们也跟着“受罪”呢?更何况一学就是四门!这算不算也是一种人力的浪费?
当然,艺多不压身,多学一点知识总是有好处的。但凡事还是要分一个轻重缓急,全员学习“四国语言”似乎还没有达到刻不容缓的地步吧?与其强制公务员都来学习“四国语言”,倒不如让他们学点更实用的技能,比如说好好练练普通话——毕竟,公务员的服务对象是自己的同胞。有些人连普通话都说不标准呢,还非要逼他去学“四国语言”,未免太“超前”了,有“拍脑袋”决策之嫌。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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