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给各级财政厅局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作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的规范化文件,这当然有很大意义,这个文件从一个政府内部的项目管理角度来说,是比较全面的,尤其让广大公民有很强的期待。
不过结合前不久一条引起强烈社会反响的新闻看,却非常尴尬。在财政部网站上公布了一条招标信息:“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公布了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主楼一二层三个卫生间装修改造项目中标公告,三间厕所装修中标的金额约为150万人民币。”这条新闻可以说搞得民意沸腾。其实近150万元根本不算大数字,可它用夸张的方式表现了,在老百姓勒紧裤腰带的同时,有的政府部门的开销是何等的铺张和奢侈,确实有些说不过去了。
可是我拿这个新闻里反映的情况,对照《暂行办法》,却发现几乎是无懈可击的,首先这个项目如果招标程序没有什么黑幕的话,那么按照《暂行办法》绩效考核有三个主要标准:“(一)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二)行业标准。是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三)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拿这三个标准,人民大会堂厕所维修项目也许都能圆满达标,按“计划标准”是没有问题的,一开始领导就可以订下要花上百万修厕所;按行业标准也没问题,有钱总是不愁花的,可以全部用高档大理石、进口水龙头,再花不完就搞个镀金马桶,总之要以金碧辉煌为目标,50万元装修一间厕所,根本不算什么;“历史标准”也不是问题,近年来,我们有些政府部门花钱就是这样奢侈,如果一一数来,比50万元装修一间厕所更过分的还多呢。
按照这个评估方法,像上述厕所装修这样的项目,绩效很好,很规范。包括前一段时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09-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以及《协议供货汽车厂商》中奔驰、宝马入围政府采购名单,也是一样的。老百姓看得一肚皮不痛快,而按照财政部的规范,却没有任何问题。
这里问题的关键就像这个《暂行办法》,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基层政府预算内的开支使用,但没有解决如何来规范政府权力主体自己的预算编制行为。也就是说这个《暂行办法》目标是让基层政府按规矩花钱,但没有解决谁来订这个规矩的问题。换句话说,政府钱花得好不好?应该由谁来说了算?如果政府花钱的绩效由上级政府说了算,由上级财政部门监督,那么自然搞一些领导能看得见摸得着的政绩工程是最有绩效的,包括把厕所装修成五星级都是很有绩效的事情。
但如果让公民,让纳税人来决定政府应该怎么花钱,那对老百姓来说,有多少收费的高速公路?有没有宏伟的广场?公共部门的厕所有没有达到五星级?领导干部有没有坐上宝马奔驰?意义不是太大。他们的孩子能享受什么样的教育?他们生病了能得到什么样的医疗保障?他们的社区周围有没有方便的公园、图书馆?才是更加实惠的事情。
政府的预算编制如何能最大限度地体现公民的福祉,这才是他们眼里财政部门绩效高低的关键,这也是我们国家财政体制改革的关键,钱该花在哪里的问题没有解决,花钱再有效率都没有用,按照这个《暂行办法》,在修五星级厕所、采购宝马奔驰车这些方面,政府部门的绩效越高,人民反而会越不满意。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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