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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教育          发布时间:2014-11-2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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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013年06月05日10:56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半个多世纪以前,毛泽东同志在《为人民服务》、《论联合政府》等光辉著作中,鲜明提出并精辟阐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这一思想阐明了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人民的利益就是党的利益和共产党人为人民谋利益的价值取向,揭示了党保持先进性、纯洁性和战斗力的关键因素之所在。毛泽东同志指出:“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共产党人无论何时何地个人利益都应服从于人民的利益,以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和对工作极端负责任、对人民极端热忱的态度,精益求精地去工作,为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甚至可以不惜牺牲自己个人的一切。为人民的利益而死比泰山还重,替剥削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比鸿毛还轻,这就是共产党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毛泽东同志表彰的白求恩和张思德,就是践行这种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典范。

这一思想阐明了检验党和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对与错、成与败、得与失的最高标准,揭示了党实现自我完善发展的正确途径之所在。毛泽东同志指出:“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任何一种东西,必须能使人民群众得到真实的利益,才是好的东西。”这里提出了一个人民利益标准问题。党必须坚持这个标准,用人民利益能否实现,实现的快慢、多少、大小为尺度来检验衡量自己的工作。坚持人民利益标准,不但为党提供了辨别真理、修正错误的准绳,而且使党找到了以人民利益为标准,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实现自我完善发展的正确途径。“共产党人必须随时准备坚持真理,因为任何真理都是符合于人民利益的;共产党人必须随时准备修正错误,因为任何错误都是不符合于人民利益的。”“只要我们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好的,为人民的利益改正错的,我们这个队伍就一定会兴旺起来。”毛泽东同志在提出人民利益标准的同时,还强调为人民服务的实在性、具体性和完全彻底性,指出:“一切空话都是无用的,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共产党人应该不惜风霜劳苦,夜以继日,勤勤恳恳,切切实实地去研究人民中间的生活问题、生产问题,并且帮助人民具体地而不是讲空话地去解决这些问题。 (赵存生 《提出和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人民日报》 (2003年12月23日 第十五版))

【人民公仆】

也称社会公仆。特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和国家的工作人员。马克思最早称掌握巴黎公社权力的人为公仆。当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形式——巴黎公社出现时,马克思就指出:公社的权力“交给社会的负责的公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76页)党的十二大党章关于“党的干部”一章中指出: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正式把当人民公仆作为对干部的要求。

【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共产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的根本宗旨的体现。

以人为本的内涵需要从两方面来把握。首先,从“人”的方面看,人是相对于神和物而言的。以人为本的“本”是相对于以物为本而言的。在现代社会,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作为一种发展观,人本思想都主要是相对于物本思想而提出来的。其次,从“本”的方面看,以人为本的本,是要回答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什么最重要、什么最根本、什么最值得我们关注。以人为本,就是说,与神、与物相比,人更重要、更根本,不能本末倒置,不能舍本逐末。

以人为本思想是我们党借鉴国际经验教训,针对当前我国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一种片面的、不科学的发展观而提出来的。这种片面的、不科学的发展观认为,发展就是经济的快速运行,就是国内生产总值(GDP)的高速增长,它忽视甚至损害人民群众的需要和利益。这种发展观“见物不见人”,其实质是一种“以物为本”的思想,它和以人为本所代表的是两种不同的发展观。

中国共产党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目的是以人的发展统领经济、社会发展,使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与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相一致,使发展的结果与发展的目标相统一。正如胡锦涛所说,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以人为本,不仅主张人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回答了为什么发展、发展“为了谁”的问题;而且主张人是发展的根本动力,回答了怎样发展、发展“依靠谁”的问题。“为了谁”和“依靠谁”是分不开的。人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发展的根本动力,一切为了人,一切依靠人,二者的统一构成以人为本的完整内容。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胡锦涛关于以人为本的论述十分明确地指出,我们所讲的以人为本,是以广大的人民群众为本。一切为了人,一切依靠人,就是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一切依靠人民群众。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坚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相信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为了人民群众,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社会监督】

社会监督,指社会群众团体和组织以及舆论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法纪的监督。包括各级政协、民主党派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民主监督,以及网络、报刊、电视、电台的舆论监督。这种监督是一种最广泛的监督形式。它依据我国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原则,采用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检举的形式,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和不良作风进行批评监督。社会监督有着重要的监督作用,但也有其局限性,即社会监督不具有强制力,监督容易失之随意,尤其是难以使监督及时进入具体的执法过程,监督的效力缺乏刚性的制度保障,监督的效果滞后等。对于社会监督中提出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检举,受理机关必须及时调查研究,依法做出认真处理。

【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重要任务,全面提高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决策科学化指在科学的决策思想指导下,按照科学的决策规律,遵循科学的决策程序,运用科学的决策方法进行决策;决策民主化指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按照民主程序进行决策。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密切相关。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要“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集中民智,使决策真正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之上。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询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和协调;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纠错改正机制。有组织地广泛联系专家学者,建立多种形式的决策咨询机制和信息支持系统”。

【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中国共产党关于人民民主权利内容的概括。是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中国基层农村村民自治实践中,从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发展起来的。“四个民主”的提法,在1993年民政部下发的关于开展村民自治规范活动的通知中首次出现,1994年第十次全国民政会议正式使用。199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则在一般民主政治的意义上进行了阐述,从而成为中国共产党的规范概念延续下来。民主选举,是指人民根据自己的意愿,按照法定形式,选定国家各级代表机关的代表和某些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种,是人民行使和实现其基本政治权利的一种方式。民主决策,指在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方面,保证广泛的人民参与,倾听意见并集中民智,使决策建立在民主和科学的基础之上。民主管理,指人民作为政治主体参加国家事务和企事业的管理,行使宪法赋予的各项权利并承担宪法赋予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在基层社会的自治中,管理更是人民的直接行为,是人民民主的实体。民主监督,指人民根据宪法赋予的权力,对国家各级代表机关和公职人员进行监督,以纠正各种违法行为,分为执政党的党内监督,其他党派的党际监督,人民代表的监督,人民舆论的监督和人民个体的监督等。是人民民主的保障。《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党关于人民民主权利内容的四个方面的概括,反映了党对人民民主的深刻把握,体现了中国特色,拓展了人民民主的实践空间。

【为民、务实、清廉】

中国共产党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要求。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为民,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务实,即求真务实,出于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坚持重实际、鼓实劲、求实效,不图虚名,不务虚功,扎扎实实地把党和国家的各项决策和工作落到实处;清廉,即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切实做到拒腐蚀、永不沾。

【权力观】 

对权力的来源、性质、行使等问题的根本看法和态度。是执掌权力者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由世界观决定,世界观是基础,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权力观。中国共产党人自建党以来一以贯之的权力观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社会主义国家里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既是权力的客体又是权力的主体,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应该代表人民的利益,为人民群众的利益服务。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前提,是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关键环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最根本的是要解决好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问题,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胡锦涛: 《在西柏坡学习考察时的讲话》),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各种形式的官僚主义,主动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头,维护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只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才能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干群关系】

即干部和群众的关系,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关系。指中共和政府机关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干群关系是我国所有社会阶层关系中最重要的一对关系。在剥削阶级统治的社会里,领导者和群众的关系是统治与服从的关系,二者是对立的。我们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党和国家的干部,不论是人民选举出来的,还是录用、招聘或任命的,都是“社会的负责任的勤务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7页)。干部和群众之间是平等的。执政党的地位,使得党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如何正确对待群众,如何正确对待和运用人民所赋予的权力,对每个干部来说都是一种严峻的考验。有些干部利用自己掌握的一部分权力和社会资源,为自己或少数人谋取私利,侵害国家和群众的利益;有些干部官僚主义严重,甚至利用职权欺压群众。这些现象,都会造成脱离群众,甚至使干群关系处于对立状态。党和国家的干部是受人民委托,为人民办事的,都是人民的勤务员,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党必须以高度的自觉性加强干部队伍的建设,密切干群关系,这是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最直接、最具体的表现形式和重要内容。

【八项规定】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会议强调,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

——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官僚主义】

主要是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高高在上、漠视现实,唯我独尊、自我膨胀。有的对实际情况不了解不关注,不愿深入困难艰苦地区,不愿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甚至不愿同基层和普通群众打交道,怕给自己添麻烦,工作上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得过且过。有的不顾地方实际和群众意愿,喜欢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最后拍屁股走人,留下一堆后遗症。有的对上吹吹拍拍、曲意逢迎,对下吆五喝六、横眉竖目,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甚至不给钱不办事,收了钱乱办事。有的对待上级部署囫囵吞枣、断章取义,执行上级决定照本宣科、等因奉此,或者照猫画虎、生搬硬套,以前怎么做就怎么做,别人怎么做就怎么做,完全不顾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有的官气十足、独断专行,老子天下第一,一切都要自己说了算,拒绝批评帮助,容不下他人,听不得不同意见。

【形式主义】

主要是知行不一、不求实效,文山会海、花拳绣腿,贪图虚名、弄虚作假。有的不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做好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学了也是为应付场面,蜻蜓点水,浅尝辄止,不求甚解,无心也无力在实践中认真运用。有的习惯于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热衷于造声势、出风头,把安排领导出场讲话、组织发新闻、上电视作为头等大事,最后工作却不了了之。有的抓工作不讲实效,不下功夫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难以给领导留下印象的事不做,形不成多大影响的事不做,工作汇报或年终总结看上去不漂亮的事不做,仪式一场接着一场,总结一份接着一份,评奖一个接着一个,最后都是“客里空”。有的下基层调研走马观花,下去就是为了出镜头、露露脸,坐在车上转,隔着玻璃看,只看“门面”和“窗口”,不看“后院”和“角落”,群众说是“调查研究隔层纸,政策执行隔座山”。有的明知报上来的是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也听之任之,甚至通过挖空心思造假来粉饰太平。

【享乐主义】

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风盛行。有的意志消沉、信念动摇,奉行及时行乐的人生哲学,“今朝有酒今朝醉”,“人生得意须尽欢”。有的追求物质享受,情趣低俗,玩物丧志,沉湎花天酒地,热衷灯红酒绿,纵情声色犬马。有的拈轻怕重,安于现状,不愿吃苦出力,满足于现有学识和见解,陶醉于已经取得的成绩,不立新目标,缺乏新动力,“清茶报纸二郎腿,闲聊旁观混光阴”。

【奢靡之风】

铺张浪费、挥霍无度,大兴土木、节庆泛滥,生活奢华、骄奢淫逸,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有的修建豪华气派的办公大楼,甚至占地上百亩、耗资几个亿,搞得富丽堂皇,吃喝玩乐一应俱全。有的热衷于造节办节,节庆泛滥成灾,动辄花费几百万、几千万,劳民伤财啊!有的热衷于个人享受,住房不厌其大其多,车子不厌其豪华,菜肴不厌其精美,穿戴讲究名牌,对超出规定的生活待遇安之若素,还总嫌不够。有的要求超规格接待,住高档酒店,吃山珍海味,喝美酒佳酿,觥筹交错之后还要“意思意思”。有的兜里揣着价值不菲的会员卡、消费卡,在高档会馆里乐不思蜀,在高级运动场所流连忘返,在名山秀水间朝歌夜弦,在异国风情中醉生梦死,有的甚至到境外赌博场所挥金如土啊!有的作风不检点,甚至道德败坏、生活放荡,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照镜子】

主要是以党章为镜,对照党的纪律、群众期盼、先进典型,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上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镜子可以照自己,也可以照他人,这次主要是照自己。现实生活中,有的同志总是自我感觉良好,懒得照镜子;有的同志明知自己有问题,怕照镜子;有的同志只愿看到自己光鲜的一面,习惯于化妆后才照镜子;还有的同志喜欢拿着镜子照别人,认为自己美得不得了,人家都是丑八怪。这几种现象都不符合共产党人的修养。党员、干部要敢照镜子、勤照镜子,特别是对缺点和错误要多往深处、细处照,使之纤毫毕现,这样才能找出差距、修身正己。

【正衣冠】

主要是在照镜子的基础上,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勇于正视缺点和不足,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自觉把党性修养正一正、把党员义务理一理、把党纪国法紧一紧,保持共产党人良好形象。正衣冠往往一天一次不够,需要“吾日三省吾身”。正视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需要勇气,但这样做最主动。“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养成勤正衣冠的习惯,能收到防微杜渐之效,能有效避免“积羽沉舟,群轻折轴”。

【洗洗澡】

主要是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人每天都在接触灰尘,所以要经常洗澡,打点肥皂,用丝瓜瓤搓一搓,用水冲一冲,洗干净了,就神清气爽了。同样,我们的思想和行为也会沾上灰尘,也会受到政治微生物的侵袭,因此也需要“洗澡”,既去灰去泥、放松身心,又舒张毛孔、促进新陈代谢,做到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有些人对自己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总想掩饰,不愿意“洗澡”。对这样的人,同志们、组织上要帮助他们“洗洗澡”。

【治治病】

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人的身体有了毛病,就要看医生,就要打针吃药,重了还要动手术。人的思想和作风有了毛病,也必须抓紧治。如果讳疾忌医,就可能小病拖成大病,由病在表皮发展到病入膏肓,最终无药可治,正所谓“禁微则易,救末者难”。各级党组织要采取有力措施,帮助有问题的党员、干部找准“病症”,对症下药,该吃中药的吃中药,该吃西药的吃西药,或者中西医结合,该动手术的动手术,切实体现从严治党的要求。

【信访制度】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制度之一。指保障公民在自身的合法权利遭到公权力(立法、司法和行政)侵害时,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相应机构反映情况、提出诉求的民主权利而建立的制度。主要特征是: (1) 信访对象仅限于国家机关的侵害行为;(2) 当事人必须是国家机关侵害行为的直接关系人,非直接关系人不能提起信访;(3) 在注重信访的信息反馈功能基础上,突出信访的权利救济功能。主要功能有: (1) 沟通功能,即将信访制度作为洞察、把握群众思想脉搏的窗口,人民群众对于社会状况的不同观点、不同意见、不同倾向,都相对集中地通过信访反映出来,从而达到彼此沟通,相互理解。(2) 调节功能,即信访机构对社会纠纷的处理重在调解,既可以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党的政策来处理,也可以根据争议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争议的性质进行妥善处理。(3) 监督功能,即通过信访听取民声,反映民意,使信访者所反映的问题能够被查处,或者信访者提出的建议能够被采纳和实施。(4) 救济功能,即通过信访解决争议,使信访者的怨声通过信访得到解决和消失。(5) 安全阀功能,即信访制度作为一种民情上达的特殊通道,对老百姓起着宽慰剂的作用。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 要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村务公开】 

村民委员会把村民普遍关心的和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按照规定的时间、形式和程序向村民公开,并由村民参与管理、实施监督的制度。扩大基层民主的制度之一。1998年11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2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9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政府机关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2004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又提出要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丰富和拓展公开的内容,并进一步规范了制度。我国农村基层组织的公开制度是我国最早推行的公开办事制度,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1997年4月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天津市宝坻县召开七省市村务公开工作座谈会,推广了宝坻的经验。199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在全国全面推行。各地把推进村务公开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全面推进村民自治结合起来,与农村财务清理、干部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成为加强农村民主管理、实施对村干部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

【政务公开】 

指公共部门通过公众便于接受的方式和途径公开其政务运作过程的制度。扩大基层民主的制度之一。公开有利于公众实现其权利的信息资源,允许其通过查询、阅览、复制、下载、抄录、收听、观看等多种形式,依法利用公共部门所掌握和控制的信息,依法对公共部门权力运作进行监督。政务公开的内容涉及: 一、 公共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二、 公共行政决定,包括行政处理、处罚、强制执行、裁决等各种决定;三、 公共行政过程;四、 公共档案资料,包括公共部门掌握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和私人秘密的一切情况。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并且要围绕行政主体基本情况和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程序、方法、结果等事项,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中国的政务公开从 1998 年开始在乡镇政府试点到 2000 年在乡镇政府全面推行,公开的行政层面由乡镇一级发展到市 (州) 级政府和省级机关。200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对乡(镇)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对县(市)级以上政务公开提出了要求。2004年3月国务院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把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和政府信息的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200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对各级政府政务公开的重点和形式都提出了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 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保证基层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政务公开的推行,拓宽了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加强了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监督,推进了依法行政,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勤政廉政建设,尤其是在落实知情权问题上有了较明显的效果。

【社会主义荣辱观】 

荣辱观是以“光荣”和“耻辱”评价为特征、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进行社会的或自我的褒贬评价标准的价值确认。符合一定规范标准的为“荣”,违反一定规范标准的则为“耻”、为“辱”。其内容是历史的具体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当代中国全体公民所应当树立的普遍的共同的道德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构成。2006年3月4日胡锦涛在全国政协民盟、民进联组会上提出。其基本内容是“八个为荣,八个为耻”,即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它以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发展水平和共同理想为基础和根本依据,是对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丰富与发展,具有丰富的内涵和鲜明的时代特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是对爱国主义传统美德和民族精神的本质概括。“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是对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为人民服务的精辟概括。“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是与社会主义公民道德与时代要求相适应的对待科学问题的基本要求。“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是对人的本质活动——社会劳动的概括,揭示了社会主义劳动观的根本要求。“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是对社会主义社会人们所应当具备的集体主义思想的揭示,也是对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概括。“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是对社会主义诚信道德的主体内容和基本原则的概括和发挥。“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对社会主义社会公民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的要求。“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概括了中华民族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培育“公民人格”的根本,是树立良好社会风气的根本途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道德基础。

【八荣八耻】 

荣辱观是以“光荣”和“耻辱”评价为特征、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进行社会的或自我的褒贬评价标准的价值确认。符合一定规范标准的为“荣”,违反一定规范标准的则为“耻”、为“辱”。其内容是历史的具体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当代中国全体公民所应当树立的普遍的共同的道德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构成。2006年3月4日胡锦涛在全国政协民盟、民进联组会上提出。其基本内容是“八个为荣,八个为耻”,即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它以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发展水平和共同理想为基础和根本依据,是对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丰富与发展,具有丰富的内涵和鲜明的时代特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是对爱国主义传统美德和民族精神的本质概括。“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是对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为人民服务的精辟概括。“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是与社会主义公民道德与时代要求相适应的对待科学问题的基本要求。“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是对人的本质活动——社会劳动的概括,揭示了社会主义劳动观的根本要求。“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是对社会主义社会人们所应当具备的集体主义思想的揭示,也是对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概括。“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是对社会主义诚信道德的主体内容和基本原则的概括和发挥。“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对社会主义社会公民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的要求。“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概括了中华民族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培育“公民人格”的根本,是树立良好社会风气的根本途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道德基础。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中国共产党在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战略决策。指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的体现。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2005年1月,中共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全面阐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主要目标: 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原则: (1) 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要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保证。(2) 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三者统一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之中,相互促进,共同发挥作用。既要从严治标,更要着力治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3) 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相统一。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立足全党,着眼全局,总体规划,分阶段实施;注重科学合理、系统配套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整体效能。(4) 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认真运用党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借鉴国外反腐败的有益做法,加强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这一战略决策的提出,是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反腐倡廉建设】

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的重要概念。主要指的是执政党以预防和惩治权力滥用为中心内容、以防止和反对腐败,保持执政党的各级组织廉洁为主要目标的党的建设实践活动。党的反腐倡廉建设关系着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无论是革命、建设还是改革时期,都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急剧变革的过程中,腐败现象在一些部门和领域易发多发,危害着党和人民政权,阻碍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直接给国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针对这些情况,党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进行了不懈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腐败现象的存在有着深刻、复杂的社会历史原因,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特点,在短期内根除腐败是不客观的。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把反对腐败、搞好廉政建设作为大事来抓。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对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重大的意义。

【工作方法】

工作方法是指人们在实践过程中为达到一定目的和效果所采取的办法和手段。党的工作方法是指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中,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而创造出来的一整套的科学的工作方法,是党的无产阶级性质和世界观在党的工作中的具体运用和体现。主要包括: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方法;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密切联系群众的方法;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抓工作中心环节,统筹工作全局的方法;抓典型带一般的工作方法,等等。这些工作方法,对于正确实现党的领导,保持党同群众的密切联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都起了重要作用。当然,党的工作方法必须随着党的中心任务的变化而不断充实,应该适应新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在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创造出新的工作方法,推动党的领导工作的顺利进行。

【民主作风】民主作风指领导干部善于发扬民主,虚心听取他人意见的作风。党的民主作风,是我们党实现正确领导,推进党的事业的重要保证,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

党的民主作风主要表现在:遇到重大问题,能在领导班子中进行充分讨论,集体做出决定,而不独断专行;平等待人,谦虚谨慎,平易近人,同志间关系融洽;关心和支持下级工作,注意发挥下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勇于承担责任,等等。培养领导干部的民主作风的途径:一要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干部思想水平,使他们自觉树立民主观念,摆正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群众的关系。二要健全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一切重大问题都要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决定。三要搞好群众监督,采取民主评议的方法对领导干部进行评议。

党的民主作风是建立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础之上的。领导干部要抱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以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搞好民主作风建设。当然,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需要在领导工作的实践中锻炼,民主作风的养成同样需要磨练。只要各级领导干部真正从形势任务和职责使命的要求上,切实认清树立民主作风的极端重要性,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党的良好的民主作风就一定能够形成。

【群众观点】指的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对待群众的立场和态度。刘少奇指出,“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这一切,就是我们的群众观点,就是人民群众的先进部队对人民群众的观点。”他的这一重要论述,阐明了党的群众观点的内容。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历史的主人和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群众观点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立场和根本观点,是党制定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根本出发点。每个共产党员都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

人民群众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力量源泉,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人民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成就,一个根本原因,就在于党始终深深地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人民群众为党提供了不竭的智慧和力量。在新的历史时期,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仍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其一,新时期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是完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保证。要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必须依靠群众,团结带领群众共同奋斗。其二,新时期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坚实基础。我们党之所以能够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取得全国革命的胜利,成为社会主义中国的执政党,就是因为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和信任。当前以及今后,要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仍然需要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和信任。

牢固树立党的群众观点,就要毫不动摇地相信和依靠群众,善于化解群众中的不良情绪,始终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全部工作的根本依据,团结和带领群众不断前进。同时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实现党群关系制度化,从制度上保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群众路线】

中国共产党一切工作的根本路线。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长期斗争中形成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

“一切为了群众”,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目的。党的一切工作与努力,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是每个共产党员思想与行为的最高准则。“一切依靠群众”,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力量源泉。它要求党在一切工作中,必须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并组织群众用自己的力量去解决自己的问题。“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党的根本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即在集中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方针政策,交给群众讨论、执行,并在讨论、执行过程中不断根据群众的意见进行修改,使之逐步完善。

1929年9月28日,《中共中央给红军第四军前委的指示信》中第一次提出了“群众路线”这个概念。信中指出:“关于筹款工作,亦要经过群众路线,不要由红军单独去干。”此后,在毛泽东的倡导下,在党的工作中更加自觉地运用了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并使其不断丰富和完善。1943年毛泽东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第一次从哲学高度对党的群众路线作了理论概括,把党的群众路线与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辩证法和历史唯物论有机统一起来,表明党的群众路线达到了成熟。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是群众观点在党的工作中的应用,也是党的基本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仍然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推动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前进。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密切联系群众】

密切联系群众是中国共产党的三大作风之一,是指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坚持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并坚持把这些原则作为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坚持实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建立了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和鱼水关系。总结这种经验,毛泽东在1942年延安整风运动中提出了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体现,又是唯物史观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基本原理的反映。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共产党人必须反对教条主义、经验主义、命令主义、尾巴主义、宗派主义、官僚主义、骄傲自大的工作作风,决不脱离群众;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共产党人必须热爱人民群众,善于倾听群众的呼声,同群众打成一片;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共产党人必须善于启发和提高群众的觉悟,帮助群众组织起来,开展环境所许可的一切必要的斗争。总之,坚持密切联系群众,要求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行,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以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今天,在执政的条件下,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时期,坚持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更有了特殊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反对一切脱离群众的倾向,特别是要反对会使党走上脱离群众的危险境地的官僚主义和以权谋私的腐败现象。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按照十七大报告的要求,继承和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永远保持党和群众的紧密联系。

【命令主义】

官僚主义的表现形式之一,指违反群众的意愿,只凭强迫命令办事的领导作风。主要表现在:不顾客观实际情况和群众的觉悟程度,依靠领导者个人的主观愿望决定问题,并采取简单粗暴、行政命令的方式,强迫群众接受违背他们意向或他们尚未明了的事情。

毛泽东指出,“在一切工作中,命令主义是错误的,因为它超过群众的觉悟程度,违反了群众的自愿原则,害了急性病。”“我们的同志不要以为自己了解了的东西,广大群众也和自己一样都了解了。群众是否已经了解并且是否愿意行动起来,要到群众中去考察才会知道。如果我们这样做,就可以避免命令主义。”

命令主义违背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作风,破坏党同群众的关系,必须坚决克服。党员干部要热爱人民群众,细心地倾听群众的呼声,和群众打成一片,不是高居于群众之上,而是深入于群众之中,根据群众的觉悟程度,去启发和提高群众的觉悟,在群众出于内心自愿的原则之下,逐步地领导群众展开工作。

【艰苦奋斗】艰苦奋斗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军队在长期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形成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表现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各个方面,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实现党的路线和一定时期奋斗目标的基本保证。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三座大山”的残酷统治下,中国革命斗争的条件极其艰难困苦。革命斗争之所以能够坚持和取得胜利,很重要一条,就是靠党和人民军队与人民同甘共苦,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全国解放前夕,面对即将到来的全国胜利,毛泽东在西柏坡召开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提醒全党:“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建国以后,党仍然提倡艰苦奋斗,勤俭建国。毛泽东指出,“根本的是我们要提倡艰苦奋斗,艰苦奋斗是我们的政治本色”。在改革开放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新时期,仍然必须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邓小平强调说,“我们必须恢复和发扬党的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江泽民也指出:“艰苦奋斗,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是我们党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一个法宝,也是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政治素质。我们党正是靠艰苦奋斗不断发展壮大起来的。过去干革命需要艰苦奋斗,今天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同样要靠艰苦奋斗。”2002年,胡锦涛赴西柏坡考察,重温毛泽东“两个务必”论述,并发表了《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的讲话,号召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

中国是一个经济落后的大国,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如果不提倡艰苦奋斗,不提倡勤俭建国,就不可能实现现阶段的奋斗目标。提倡艰苦奋斗,基本要求就是要发扬不怕任何困难,为祖国为人民顽强奋斗的献身精神。对领导干部来说,要廉洁奉公,与群众同甘共苦,反对挥霍浪费,损公肥私,以权谋私。对人民群众来说,要提倡勤俭节约,量入而出,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生活水平。提倡艰苦奋斗,决不意味着可以不关心群众的生活和疾苦,更不是提倡禁欲主义。共产党人,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要用艰苦奋斗的精神来体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重申,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倡导勤俭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反对奢侈浪费。”

【党的群众纪律】党的群众纪律,指党组织和党员处理与人民群众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也就是党处理党群关系的准则。党的群众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随时随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侵占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严明的群众纪律,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是无产阶级政党的先进性的具体体现。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严明群众纪律。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为军队制定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其中,“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不调戏妇女”等,都是讲的群众纪律。社会主义历史时期,党又把群众纪律作为“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党政干部要做到“关心群众生活”,“参加集体劳动”,“以平等态度待人”,工作要同群众商量,办事要公道,同群众打成一片,不搞特殊化,等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十二大以来的党章都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要求,明确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章要求党员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还要求党员,“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这些都是党的群众纪律最根本的要求和体现。

新时期在我们党的执政实践中,一些地方和单位确实存在着损害党群关系的违纪现象。这些不良倾向都从根本上违背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宗旨,极大地败坏了我们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必须严肃查处,坚决制止。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新时期严守党的群众工作纪律,必须着力抓好以下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打牢严守党的群众纪律的思想根基。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队伍遵守群众纪律方面的监督,维护党的群众纪律的严肃性。

【群众监督】

群众监督,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一种最主要的监督方式。它是指公民个人和集体以及基层自治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对国家机关特别是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体现。

群众监督的内容非常广泛,形式也多种多样,最主要的有以下两种形式:一种是参加基层居民自治组织,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所属的治保委员会、调解委员会,以及职工代表大会等,协助人民政府办理一些事务,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企业职工通过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参与企业的决策和管理,并监督干部。另一种是直接向各级国家机关、行政领导写信或面访,反映意见、建议和要求,对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广泛的监督。

加强群众监督,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强化群众监督意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二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三是完善群众监督机制,从法律制度上求保障。四是构筑群众监督平台,从监督方式上求突破。通过这些措施,在全社会营造一个人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能够监督的良好氛围,真正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

附件1:参考资料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全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进一步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严格的制度执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机制,切实遏制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纪违规违法现象,促进机关廉政建设,结合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严格控制新建和装修办公楼

(一)各部门机关办公用房要严格执行《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及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6]2984号)规定的建筑面积标准。已达到规定建筑面积标准的,不准改扩建、新建或购买办公楼;未达到规定建筑面积标准的,从1997年起三年内原则上不准新建或购买办公楼。不得以建业务楼的名义新建办公楼。

(二)经房管部门鉴定现为危房的或新增机构等确需新建或购买办公用房的,须按国务院发布的《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5号)规定程序报批。经批准新建或购买办公楼的,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不得突破投资计划,不得擅自提高标准,不得自行扩大规模,不准 贷款或挪用其他资金。

(三)新建已达到规定建筑面积标准的办公楼投入使用后,应及时交出超面积标准的旧办公楼,归口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变更权属关系后,调剂给无房或缺房单位使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将超面积标准的行政用房安排给企、事业单位使用。对在本实施办法下发前已安排给企、事业单位使用的,须分别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补办审批及租赁手续。

(四)除正常维修外,现有办公楼从1997年起三年内不准进行装修。正常维修必须坚持修缮项目的定案制度,不得提高原装修标准,不得随意扩大维修范围,不得大拆大改,不得任意增添设备。严格审核预决算,维修经费应按工程进度拨付,待审查施工单位决算后办理结算。修缮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办公家具以保证办公需要为准,要使用国内产品,不得追求高档、豪华。

(五)本实施办法颁布前已立项尚未动工兴建的办公楼,一律暂停,经重新审查后,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已经动工的,应严格按本实施办法的建筑标准施工。

二、严格控制各种会议

(一)各部门召开会议要坚持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既无明确目的又无实质内容的会议或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要严格控制各种类型的纪念会、研讨会、表彰会、新闻发布会等。

(二)严格会议审批制度。召开一类会议,由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召开二类会议,须经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会签后,分别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审批;临时召开的二类会议必须报党中央或国务院批准;召开三类会议由各部门审批。未经批准的会议,一律不得报销经费。

(三)经批准召开的会议,应按照《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数量、会期、参加会议人数和会议经费开支。要提倡就地开会,提倡开电话会议。会议经费包干使用。1997年会议经费的实际支出要比上年减少10%。

(四)各部门召开会议应尽量使用机关内部的招待所、礼堂、会议室和车辆,不得租用高级宾馆、饭店 。在旅游旺季,不得到旅游城市开会。

(五)各部门召开会议,不准赠送礼品和纪念品,不准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以开会为名游山玩水,不准向所属单位摊派会议费。

三、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

(一)要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接待外省区市来京进行公务活动的省级干部每人每天标准120元,厅级以下干部每人每天标准80元。

(二)在公务活动中,需安排工作餐的应在机关食堂用餐,工作餐标准要严格按照《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伙食标准执行。

(三)不准利用各种学习、培训之机互相宴请,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四、严格控制用公款安装住宅电话或购买移动电话

(一)严格按规定安装住宅电话。副司(局)级以上干部和因特殊工作需要并经部门领导集体研究批准的工作人员,可以安装住宅公务电话。夫妻双方都符合安装住宅公务电话条件的,原则上只能安装一部电话。

(二)住宅公务电话费实行对个人规定限额、超额自负的制度。

(三)工作人员除因特殊工作需要并经部门领导集体研究批准外,不准配备移动电话;不准占用所属单位和其他单位的移动电话。

(四)对已安装的住宅公务电话和已配备、占用的移动电话要认真进行清理,登记注册,对违反规定的一律纠正。

五、严格按规定配备和更换小汽车

(一)副部长级以上领导干部在任同一职务期间配备的小汽车,五年之内不许更换,使用五年以上能够使用的要继续使用。按照国家汽车报废更新的有关规定,经交通管理部门鉴定如已达到报废更新标准,可申请更换。

(二)须申请更换小汽车的,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中央 党政机关副部长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备和更换车辆的具体规定》([95]国管财字第31号)执行。

(三)领导干部变动工作岗位能在现有车辆中配备小汽车的;调离本单位的,应及时收回其原乘用的专车或工作用车。

(四)严格按照汽车编制配备车辆。车辆超编部门,应将超编车辆处理后,方可申报更换新车。

(五)各部门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借用下属单位的车辆,对已借用的车辆要一律清退。

六、各部门的房管、财务、接待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办法,制定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七、中央级在京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八、本办法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从2013年12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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